前些日子他夜半惊坐而起,才知自己竟重活一世。千头万绪如潮涌来,反倒把这事暂且搁下了。
可不像当年李玉和进宝那样,如今人手早已被他暗中收拢,一网在手。
能在府里大厨房偷到吃的人,单这份胆色,便先胜了旁人一截。若模样再周正些,又肯忠心,稍加点拨,便是一把得用的快刀。
念及此处,进忠眉眼间的霜色不觉化开半分,却又倏地抿紧唇角,将那丝温意生生压回,换上一副冷铁般的神情。
进忠生来眉目如画,少年便被李玉提进御前,一身气度早被金銮殿磨得锋利。如今官至御前副总管太监,内侍堆里算得一人之下,万人之上,那骨子里的傲气便像蟒袍上暗绣的金线,平日不声不响,一动就晃人眼。
深蓝蟒袍满身暗金,一披上身,哪里还见半分奴相?灯影里踱来,倒像哪位天潢贵胄微服遛进内廷,矜贵得教人不敢逼视。
便是叫他踩着旁人的尸骨,也义无反顾。
上一世,他之所以能把魏嬿婉从辛者库一路捧到皇贵妃的宝座,可不只是把整颗心都押在“天仙儿”身上那么简单。
更因他骨子里便是个“认定了就不回头”的性子——既有凌云志,何惜一命搏?
正是这副性子,把他那双生来带笑的桃花眼磨得锋锐:寒光一闪,七分俊秀便碎作冰碴,只剩十分凛冽逼人。
若叫太监宫女们私下里排一排“最怕撞见的管事”,进忠公公若屈居第二,那第一的位置便只能空着——没人敢往上填。
此刻,进忠只轻轻一侧首,巧士冠的檐影便像一弯冷月,把他的眸光遮得严严实实。
他偏爱这一寸阴影——旁人窥不见他的神色,他却能在暗处把众生一寸寸剖开,慢条斯理地赏看。
他提步,朝那窸窣声缓缓逼去。
一步,一步,靴底碾过青砖,像更鼓慢敲;
里头的咀嚼声亦步步应声,越近,越脆,越响——
仿佛有人正掰碎骨头,把生腥嚼给他听。
大半只烧鸡落肚,辘辘饥肠总算消停,梦曦咀嚼的节奏缓下来,这才有空咂摸——皮脆得恰到好处,肉缝里还渗着花雕的回甘,一口酒下去,暖得舌尖都开出花来。
饱暖的余味漫上来,她惬意地眯细了眼,腰肢一软,活像蜷进棉窝的狸奴,剔了骨头似的瘫作一团。
冰雨敲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