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手上讨到过一寸纱。”
几个女人七嘴八舌地讨论起了家里的男人,话题就这么渐渐地扯远了。
其实,陈香也觉得这件衣服好看,可她从没有穿过这么显眼的衣服。
一想到自己要穿这么红的衣服出门,就觉得浑身都不自在。
周定邦看出媳妇很喜欢衣服,却一脸犹豫,以为她是舍不得钱,客气地对售货员道:“同志,帮我把那件红色金丝绒的拿件小码装起来,谢谢!”
在等售货员大姐装衣服的时候,周定邦又对陈香道:“这件是我给你挑的,你自个儿再挑一件喜欢的。”
陈香哪里还会再买。“够了,不用再买了,家里还有衣服呢,再买我就穿不过来了。”
赵晚笙在一旁听到这话,忍不住在心里感叹道:现在的人可真淳朴,往后几十年,哪个女人衣柜里没有少一件衣服?压根就不会有衣服穿不过来的情况发生。
陈香虽然没有再买衣服,大家看着依旧忍不住羡慕不已。
周定邦一身军装,身姿笔直挺拔,陈香皮肤白皙,五官精致,两人站在一起,看起来极为登对。
大家一会夸周定邦,一会夸陈香命好,又再夸夸站在两人身边的几个孩子,说孩子养得好,小脸蛋儿都透着红,看着就很健康。
特别是赵晚笙,小脸儿白里透红的,看着可爱极了,站在那儿,还被几个阿姨给捏了脸。
“这妹子可真命好,孩子看着就很健康,男人也体贴周到。”
“可不是命好么,虽然那妹子嫁的是个军人,当军嫂是辛苦了点儿,可男人心里事事想着她,也舍得为媳妇花钱,这样的男人,我要是年轻二十岁,我也想嫁!”
这一幕被在对面逛衣服的刘子兰看了个正着,顿时没了买衣服的心情。
她看着陈香脸上的笑容,只觉得格外刺眼。
再一看,周定邦手上大包小包的,一想到那些东西都是给陈香买的,心中那个名为嫉妒的火,烧得越来越旺。
她身旁的刘母发现女儿在发呆,下意识顺着刘子兰的目光看了过去。
只一眼就看到人群中那道笔直挺拔的绿色身姿,忍不住拿手戳了戳女儿,“子兰,那个穿军装的男人,你认识?”
刘子兰:“嗯,他旁边那个女人,是赵志文前妻,改嫁给了那个穿军装的男人。”
刘母看着那男人的模样,再仔细一听,大家说的话,也忍不住感叹陈香命好。
“我记得,志文前妻带走了个女儿,她一个二婚带着拖油瓶还能嫁那么好的男人,可真是命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