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很明显是来自北方的西伯利亚人,不过能说的一口普通话,想来也是经常在这边混的。
“怎么回事,和别人起了冲突?”迟茂舒问道。
“嗨,别提了,生意上有些矛盾,结果今晚在这里喝两杯,就和这小子打了起来。”任宇飞讪讪地说着,他说得好听,是和别人打起来,实际上却是他自己被揍。
两人在这边低声说话,那汗毛男便有些被无视的感觉,于是捏了捏拳头,大踏步走了下来,二话不说就向两人脖颈抓去。如果被他抓到了的话,左右一撞,就能把两人直接撞晕掉。
却见迟茂舒轻描淡写地一躲一推,汗毛男整个人便不由自地朝前踉跄奔去,同时迟茂舒脚下一勾,这厮便直接摔了个狗啃泥。
好!
一帮围观的闲人正嫌事儿不够大,纷纷鼓掌。
“我去,吃猫鼠你这学了几手啊,不过那小子好几个同伙,我们还是先跑路吧!”任宇飞一脸惊奇,拉了拉迟茂舒肩膀,却见迟茂舒笑眯眯地说着:
“管他几个跟班,全部打倒就是了。”
说话之间,三四个乍一看长得都差不多的汗毛男从台阶上跳了下来,也被迟茂舒一人一拳,全部放翻了。
“吃猫鼠,好本事啊!”任宇飞在旁边翘着大拇指,却见迟茂舒的眼光投向了台阶上面。
那里,一名身材高大的金帅哥正紧紧盯着迟茂舒,而这金帅哥,迟茂舒十分熟悉——他便是上次冲上自己家门,喊着要寻找潘多拉,然后被自己击倒的埃庇米修斯。只是很奇怪,自己给埃庇米修斯使用了化元针,按说那小子不应该这么快便活蹦乱跳才是。
迟茂舒又认真看了看,才现眼前这金帅哥比埃庇米修斯那自信骄傲的神色多了几分和蔼及悲天悯人。给迟茂舒的感觉,仿佛这家伙就是来传教的教父一样,让人一看就生出信赖之感。
两人这般对视了片刻,金老外才摇了摇头,朝下面刚刚爬起来正跃跃欲试的几个家伙挥了挥手,几个家伙登时噤若寒蝉,老老实实退了回去。而后,金老外带着几人走进了酒吧。
事儿就这么了了?任宇飞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走吧,没事儿了,我问你点事儿老任!”
两人边走边聊,迟茂舒主要问了问那金老外的事情,不过任宇飞知道的不多,只知道那小子自号普罗米修斯,平时偶尔会出现在这一带,好像在找什么东西的样子。而普罗米修斯手下那几个家伙他就熟悉多了,这几个家伙经常在北呼市这里倒卖日用品卖到外蒙去,然后从外蒙倒皮毛一类的东西过来卖。看似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