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三日之约(2 / 4)

的李伊玖还要动人几分,

而一些个走过南闯过北,见过大世面的大老爷也说这辈子都没有见过如此摄人心魂的娇艳女子,

一时间,咸阳城内除大皇子回来的重大消息之外,此消息次之,

一些个腹中有些墨水的青年才俊更是不惜花费花千金早早地在美人入住的那晚就占据了客栈的绝佳位置。

这些人在平时都是不怎么喝酒的,此时也是大口抿着一口酒慢慢下咽,怀着酒不醉人自醉的念头在此欣赏此等美人,

一些文人墨客在面对此情此景之时,更是激发了他们的诗性,动不动就要作辞一首,甚至早有人铺开上好的牛皮纸临摹一番。

而那位来自他乡异地的美人则是对此不动声色,好像这一切都与自己无关,她高冷的模样就早已经将所有人拒之千里之外,视所有人若无物,更当白痴!

她只顾喝着自己手中咸阳最好的陈年老秦酒,进食却是是细嚼慢咽,此女子喝酒进食与其她小家碧玉女子迥然不同,没有那份扭扭捏捏委婉千转,而是稍显江湖豪迈之气,又带女子英雄本色!

在其酒桌上,还放有一刀一剑,这让许多想试图上前搭讪或者套近乎的登徒子,浪荡子知难而退。

他们这点眼力劲还是有点的!不然出来怎么混?

这女子一看就知是江湖人士也,只不过他们还真没见过左带刀右佩剑的主,

江湖上不是都说练刀不练剑,练剑不带刀,刀剑之别,就如天地之隔,怎么能够同时修习!?真是奇了怪哉!

再说,哪家的千金大小姐会单独出门,带上刀啊剑啊之类的物件,大口饮酒,小口进食,豪迈不说,更胜一些萎靡不振的男子!还颇有大家风范,江湖气概的!

真是让人费解!

但越是娇艳欲滴,越是颜色鲜艳的花朵,就越不容易采摘,要么就是这花有奇毒,闻着就死,要么就是这花带刺,十分扎手,这是大自然里的法则,而用于人类身上也同样适用!

在这咸阳城里,这是作为大秦纨绔子弟本该就有的觉悟:那就是得有点眼力劲!

就算是初出茅庐的纨绔子弟,也会在常年作恶多端的街道乡里琢磨出来,这早已经被他们奉其为纨绔子弟生存第一法则!

要是连这点眼力劲都没有,还混什么纨绔子弟?趁早拿个破碗往街上一放,拿块破布往街上一躺不就得了!

而要说到这咸阳城内最大的纨绔子弟,那就当属公子服输殿下了,他可是这咸阳纨绔子弟中的头号帮主,况且自他从什么上郡回来养病后,真的是变本加厉,更加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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