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存在精神病、心理障碍、心理健康等问题的人不会因此受到歧视,他们应被视为与其他人享受平等权利的公民。
但这个问题并不仅仅是理念上的歧视或者平等那么简单,特别是涉及空体置换的时候,因为很容易产生联想:一个你认识的臭皮囊里面,住着一个陌生的曾经患有攻击性躁狂症的人的意识场,你会做何感想呢?当然,攻击性躁狂症究竟是来源于实体大脑的神经错乱还是来自于意识场的异常波动,这事儿并不清楚——有了空体置换为基础的研究,以后也许就清楚了,可目前还是一笔糊涂账。
还有,有犯罪前科的人怎么办?服刑期罪犯的意识场就不用考虑了,那应该在云狱中,而不是别人的空体中。但对于有犯罪前科却已经服刑期满被释放的人,情况就很复杂了。毫无疑问,他们已经重新获得了公民权利,可无论是科学家还是法官,都无法界定一个前科犯是否已经改过自新。
可以想象,类似的问题还有很多,而面对这一类问题,有两种可能的处理方案。
一种是有罪推定或者说白名单机制,任何有空体置换需求的人必须事先进行认证,进入白名单以后才能进行空体置换;而另一种是无罪假定或者说黑名单机制,任何有空体置换需求的人都可以进行迁移——除非因为某种原因被举报进而被法官认定不具有空体置换的资格,由此进入了黑名单,也就从此被断绝了进行空体置换的念想。
格兰特总统建议选择白名单机制,为安全起见,大家接受了格兰特总统的建议。
所以,法案规定,如果想要进行空体置换,必须提供多达33种报告,包含各种医学检测报告、法律证明和其他证明。这些报告有一个有效期,有效期内可以重复使用,一旦到达有效期,就必须重新进行验证并延期。
说实话,这个问题有点敏感,显然又涉及某种歧视。不过格兰特总统声明,如果民众就此有广泛异议,按照德克拉公投法,随时准备就此展开一轮公投。
格兰特总统还提出了另外一个建议,让不少人觉得奇怪,确实,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理解这是为什么。
这个建议是,只要符合年龄方面的基本条件,允许任何外国人在德克拉进行空体置换,不过,所有需要的报告也要提供,而且除法律证明等必须原在国提供的文件以外,类似医疗检测报告之类的需要进行检测的东西都必须由德克拉国内的认证机构提供——当然了,其他国家既然空体置换不合法,自然也就不会有什么合法的认证机构。
这明显会侵占德克拉国内的医疗资源,似乎并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