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蕊十分满意地点点头,从腰间的荷包处拿出了一张一百两的银票递给他,道,“这是我的住宿费,你拿着。”
小二脸上的笑容更加灿烂了,笑着躬身接过,“谢姑娘。”
然后他就走了,还贴心地关上了房门。
刘蕊高兴地跳了跳,兴冲冲地自己洗了澡,再换上新衣服,只是一穿上,她就觉得不舒服,总觉得布料太粗糙了,比不上她原来穿的。
那可不吗?王府是什么地方,这内城又是什么地方?
王府内的布匹虽然不全都是进贡这样的极品,但也是市面上绝对买不到的珍贵面料,舒适而且柔软。
尤其是刘蕊身上穿的,因为是给孩子穿的布料,那更是最为柔软不过的珍贵布料,一尺一金都不为过。
而内城里的布庄所卖的布匹,再如何,也是比王府内的布料差一些的,就算有这样的好布料,客栈小二也买不起啊!
他刚才可是自己垫付钱给刘蕊买的衣服,还打算着要是她没钱,他就要她给两支簪子抵账的。
所以,能给她买多好的衣服啊。
在小二看来,已经是大出血的衣服,在刘蕊这样自幼锦衣玉食地长大的人眼里,也就是这样了,甚至还多有不如。
这真的不能怪人家店小二,人家就是一普通老百姓,能在内城里干活,有一份稳定的工作,每个月能有二两银子的月银,再加上可以碰到一些富贵人家的公子老爷打赏啥的,他已经很满足了。
对于刘蕊自幼成长的那样的富贵日子,人家是无法想象的,也没办法感同身受地帮着她去考虑。
所以咯,买的衣服,能穿,其实就已经很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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