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的红石头街。
这本就不属于正常现象,所以当他们出现在警卫的目光里,警卫们就已经暗中给步枪上了膛。
等到邹夏率领七八个人往警卫处走的时候,警卫们便已经大声给出了警告,超过20把步枪,明晃晃的把枪口对准了他们。
邹夏这边也不是所有人都擅长冷兵器的。
可以说,除了他自己,几乎所有人都装备了把折叠手枪或者充锋枪类的武器。
当这些人光明正大掏出武器,不知道是哪方先开得枪,走到一半的距离,邹夏几乎是顶着双方的枪林弹雨闯到的警卫处。
警车车门打开,
八名警察躲在车后面,时不时探出脖子,用自己手里的手枪,补上一发子弹。
其余人很聪明啊,一上来就盯上了这些警察,因为武器方面有着明显的火力压制,还因为有警车挡子弹,会很安全。
但是邹夏不同,
他在枪林弹雨里,仿佛点满了闪避,没有什么明显躲的动作,正常迈着步子,走到步枪警卫面前。
警卫们身着防弹衣,
他就一刀刀挥出,叨叨往脖子和眼眶里招呼,尖锐的刀尖捅进眼眶里,轻轻扭转,眼珠破碎,血液四溅......
现场血腥,但是又极具暴力美学,仿佛所有的惨叫,都成了值得欣赏的背景乐,衬托着‘主角’愉悦的心情与癫狂的笑容。
精心伪装过,邹夏脸上的颜值已经不高,但是这样把嘴巴狠狠裂开,带着些许狰狞的笑容,却带着种莫名的人格魅力。
想让人止不住的多看两眼。
战斗打响的快,结束的更快,邹夏身形轻盈,在枪林弹雨中穿梭,在其他人解决警车里警察的时候,他便已经顺利收割走了所有人持枪警卫的人头。
片刻后,身上只沾染极少鲜血的他,走出了警卫处。
“挑选自己擅长的装备!”
杀戮结束,邹夏平静下来,默默蹲下身子,用倒地警卫的衣服擦干净还愿的刀尖。
这把甩刀在他手里,可算是真正被玩出了花儿,刀刃在指尖飞舞,不伤自己,却让四周的敌人全部遍体鳞伤。
除了丹尼斯和珍妮,其他人此时看到邹夏的目光,都像是在看疯子一样,但不是那种瞧不起的目光,而是真正的,深深烙印在灵魂里的畏惧。
相信今天过后,他们倘若能活,对于丧歌者这个称号,又会加深几分了解。
为敌人唱响丧歌,
丧歌者,在这号角色的带领下,确实有这般狂妄的资格!
但是丹尼斯和珍妮并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