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同在一起住,竟然没碰过面?”警察狐疑道。
“老天作证!其实我早就觉得,他不太正常,可我们只是合租关系,并不方便打听人家;而且我平时工作忙,天天晚上加班,所以跟他基本上碰不到面,更不会有任何交流!”
“你来这儿多久了?”他继续问。
“满打满算,也就俩月。那人比我先到的,具体住了多久,我也不清楚。”
见从我口中撬不出东西,警察当即摆手道:“把房东电话给我!”
于是我赶紧给了他们电话,然后还指着对面的楼说:“房东住前面2单元,101室。”
看我这么配合,他们也不好再难为我了,不大一会儿工夫,他们也没从林佳房间里,搜到任何东西,便收队离开,找房东去了。
我寻思找就找吧,反正房东手里,林佳的身份证复印件也是假的;只是我不明白,林佳到底想干什么?她怎么会入侵别人网站呢?
她不是坏人,从来都不是,这点我可以拿命保证!
如果她违法了,那一定事出有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