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挺幼稚的,说白了就是显摆!可当时的我,真就想显摆一次,我想告诉村里所有人,曾经那个寡门独院的向家,那个谁都可以吐两口唾沫、踩上两脚的破落门户,人家现在发达了!
向家的那个野小子,被人经常骂做“野种”的男孩,那个当年没钱上大学,光着一直脚,在田野里狼狈奔跑的男孩,他有出息了!
我继续往前开,还碰到了金二胖的堂哥;当年他打过我,也打过我爸,现在他正骑在柴油三轮上,看一帮人在那里下象棋。
其实他的三轮车并不挡路,我的车完全可以开过去;但我就是直接把车头,直接顶到他面前,不停地按喇叭!
他不耐烦地抬头就骂:“眼睛瞎吗?这么宽的路,走不开你?!”
他先看到了我的车标,然后又看到了,坐在车里的我;我冷冷地盯着他,一直盯到他浑身发毛!他吓得赶紧把三轮车挪到了一边,他的裤脚上还沾着泥土,应该是刚从田里干完活。
那一刻我就想啊,已经完全没有必要,再跟这些人一般见识了!
因为我已经脱离了这个圈子,他们早就不配,做我的对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