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新的相识(2 / 3)

条斯理的把‘床头花瓶’的故事说完,戚雯的第一杯酒喝完。

她让酒保给自己续了第二杯,冷不防,对身旁不自觉就出了神的女孩子道:“秦亦是一只你拥有的花瓶,别把他打碎了。”

朝夕蓦地抬起头,眸色里晃动着不解。

戚雯再道:“就算你将他的碎片保存妥善,悉心仔细的将他黏好,他的身上,也会有裂纹。”

“你在替他鸣不平?”朝夕问。

秦亦身上的裂纹?

这是她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

“也许我是在为自己鸣不平呢?”戚雯看着她,搜寻打量的目光在她的脸上反复游移,“他们说,我们很像。”

像到何种程度呢?

是多年以前,她初初去到b市,背着相机一个人穿行在陌生的街道,被秦亦错认,那样的程度。

“我第一见到秦亦的时候,就听到他很紧张的说:朝夕。最开始,以有限的中文理解水平,我以为那只是一个词汇。”

朝花夕拾,朝夕思慕,朝不保夕……

朝夕,从清晨到傍晚的意思。

戚雯看着眼前的朝夕,静静的叙述,“我一眼就把他认出来了。秦家的养子,秦氏集团的小公子。他抓住我的手,把我看清楚以后,他的眼神……要怎么形容呢,那是从期待到失望的全过程,时间很短,最多只有半秒,但激烈得让我记忆深刻。然后我就知道,他在找什么。”

一个人,一个对于他来说非常非常重要的人。

他误以为戚雯就是,由此有了新的相识。

“因为他突然在人群里拉住我,让我不小心失手摔了相机,他主动说要赔我一台,来来回回,我们就熟悉了。”

很普通的相识过程,非要找寻亮点,大概是戚雯属于美女,而秦亦长相更是不赖。

两人比肩,总是一副养眼的画面。

“他这个人挺闷的,话少得可怜,消失十天半个月是家常便饭,有时候会毫无征兆的出现在我面前,说陪我去照风景。那时候他就开着一辆黑色的悍马,但我们出行,他总喜欢骑自行车,我百无聊赖的用相机拍大街小巷角落里的花草,他就到处看到处找,漫无目的。我觉得像他那样是永远找不到的,不过这话我没敢跟他说,你知道,他疯起来的时候,有些吓人。”

戚雯悠然的喝着酒,回想从前,眉目间一派淡然,“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在体大外吃宵夜,和一群家里有些底气的学生起了争执,对了!那天苏熠晨和聂靳云也在,对方是认得秦亦的,言语间,秦亦突然爆发,转身钻进苏熠晨那辆玛莎拉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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