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锋,又听得一声令人汗毛倒竖的低嘶。原来那狼扑杀时已被率先躺倒的齐奢自喉至腹地拿刀开了膛,仗着余力搏斗间内脏便流了一地,躺倒不支,此时却缓过一口气来,回光返照,饿疯了地从草里去啃自己的肠子。
齐奢面色微变,却依旧笑呵呵的,“此地不宜久留,招来狼群,我一个可不够喂的。”他撕下条衣角将青田的手略一包扎,就扶她起身,却见其稍一撑又坐倒,不禁悬了心,“怎么,还哪儿伤着啦?”
先摇头,继而愧窘万分道:“腿——软——”
齐奢大乐,“哎,不对,你没这么胆小啊?在我跟前不自来挺硬气的吗?”
青田啼妆惨淡,“你看我再怎么也只是秀色可餐,那东西看我是骨血皮肉皆可餐,能一样吗?”
齐奢笑着重新拢住她,一手插去到膝弯抱起。他本就常年苦练角觝弓矢,神力出众,青田又不过一捻之瘦,横在他臂间只似件轻飘飘的衣。她自然而然地就将双臂环上了对方的后颈,青青的长草擦过她裙边鞋尖,发出沙沙的轻软的响。漫漫长路,她有的是时间品咂专属一个跛足之人的、一高一低的特殊节奏,似一个故事迂回曲折。而任何好听的故事,必是迂回曲折的。未免深陷,她清醒抽离,低声道:“我自己能走了。”
营地已近在眼前,齐奢听话地放低了青田,见她一身的丽装皱皱巴巴,额发浅湿而凌乱,鼻尖上染着些从自己身上蹭到的血迹,双颊却红过了鲜血,其缘故藏在一对嫩薄低垂的眼睑后。这一刻,他们离得是这么近,连她顶心的发香也一丝不拉地全顺着他鼻腔直灌心脏,心脏又滚沸了,杀狼一样地疯搏着。稍纵即逝间,混杂着身与心的双重欲念操纵了齐奢,嘴唇已直觉地向她俯近,却又被意志力生生地拽回。他想起了那天夜林里的谈话。如果说在亲吻青田这件事上他有任何的不情愿,就是自己的唇舌会令她忆起另一个人的滋味。
齐奢克制住冲动,拉开了距离,跟青田并身往回走。
这是他在这一场把姿态放低到尘埃里的追逐中,可保留的唯一一丝男人的尊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