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局设在城中最吵的会所,包厢里的音乐震得人耳膜发疼。张副总带来的人轮番敬酒,玻璃杯碰撞的脆响里,藏着不怀好意的试探。
陈奕恒端着酒杯的手很稳,无名指的婚戒在灯光下晃出细碎的光。他今天没穿西装,只穿了件黑色衬衫,袖口挽到手肘,露出小臂上那道浅疤——陈浚铭盯着那道疤看了很久,想起小时候自己发高烧,陈奕恒背着他跑了三公里去医院,摔倒时用手肘撑地,蹭出的血染红了半条路。
“陈总这杯得干啊!”张副总拍着陈奕恒的肩,笑得满脸横肉,“城西项目能起死回生,您弟弟可是立了大功,做哥哥的不得表示表示?”
陈奕恒的眉峰蹙了下,刚要举杯,手腕却被人按住。陈浚铭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他身边,拿起他手里的酒杯一饮而尽,白酒的辛辣呛得他眼眶发红,却笑得一脸无所谓:“张副总,我哥胃不好,这杯我替了。”
他比陈奕恒小六岁,身形还带着点少年人的单薄,此刻却像只张开羽翼的小兽,把身后的人护得严严实实。
陈奕恒的手僵在半空,指尖在桌布上攥出几道褶子。他想开口说“别胡闹”,可看着陈浚铭仰头喝酒时滚动的喉结,话到嘴边却变成了沉默——这是陈浚铭第一次在这种场合替他挡酒,带着股不管不顾的疯劲,像极了当年他扑在楼梯上替他垫背的样子。
酒一杯接一杯地灌下去。陈浚铭的脸越来越红,眼神却越来越亮,像淬了火的钢。每次有人举杯冲向陈奕恒,他总能先一步挡在前面,酒杯碰撞的声响里,他听见陈奕恒在他耳边低骂“疯子”,语气里却没什么力道,只有藏不住的慌。
散场时,陈浚铭站都站不稳,被陈奕恒半扶半抱地塞进车里。他把头靠在对方肩上,闻到衬衫上淡淡的烟草味,混着自己身上的酒气,像种危险的发酵。
“逞能……”陈奕恒的声音在他耳边发颤,指尖探向他的额头,婚戒的凉意蹭得他皮肤发麻。
陈浚铭笑了,抬手抓住那只戴着戒指的手,按在自己发烫的脸上:“哥,你看,我能护着你了。”他的指尖划过陈奕恒的无名指,在那枚戒指上轻轻敲了敲,“比她……有用吧?”
陈奕恒的呼吸顿了顿,猛地抽回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