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是布莱特小姐,因为,在那制造假线索的日子里她虽住在卡吉士家,但另一方面她却不可能是格林肖的同党,而这却是凶手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条件。我们何以知道她不可能是格林肖同党呢?这样的想法岂非太怪了吗?非常简单。”
他停了一停,对琼注视了一下,从琼的目光中觉察出某种谅解,于是立刻接着说道:“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过,她以前曾是,现在仍然是,维多利亚博物馆的私人侦探。”一阵惊叹兴奋的骚动,使他下面要讲的话淹没无闻。一时之间,这个会议看来是开不下去了;但埃勒里敲敲黑板,俨然一幅老师上课的派头,使乱哄哄的喧闹平静了下来。他继续生下讲,眼睛不看辛普森、佩珀,也不看自己父亲,这些人全都压着一肚子不乐意和满腔怒火,望着了他。
“我刚才讲,布莱特小姐向我承认,她是维多利亚博物馆所聘请的不公开露面的侦缉人员,当初打出卡吉士家,唯一目的就是追踪失窃的利奥纳多作品。布莱特小姐是在史洛安被看作自杀之后,在第一封恐吓信出现之前,把这情况告诉我的。当时,她给我看了轮船票——她已经买好票要回英国去了。为什么呢?因为她认为那幅画已经断了线了,既然已经惊动官府,不需要她插手了。她买票打算离开这儿,意味着什么呢?显而易见,意味着她当时还不知道赃画何在——知道的话,她就不会离开纽约了;她打算回伦敦,就证明了她对此一无所知。而我们这个凶手的主要特征又是什么呢?就是:他确实知道赃画何在!——确切知道是在诺克斯手中。换句话说,布莱特小姐不可能是凶手,所以也就不可能写这第二封恐吓信——也不可能写第一封信,因为两封信都是出于一人之手。
“那很好。既然布莱特小姐和几个佣仆都被排除在疑点之外了,那么,剩下的只有诺克斯本人是第二封信的作者,所以也就是格林肖的同党和杀人凶手。
“怎样核实呢?诺克斯充分体现出凶手特征:首先,在针对卡吉士而制造假线索的那段日子里,他曾在卡吉士家出入。其次,我不妨暂时离题扯一下吧,——就在诺克斯费尽九牛二虎之力造成了并无第三者在场的假象之后,他为什么又主动跑来自称就是第三个人,以破坏他自己一手造成的假象呢?他这样做很有道理:布莱特小姐已经当着他的面讲清了茶杯的情况,从而把第三人这个论点戳破了……因此,他装出协助侦查的姿态,对他是大有所得而一无所失的——这一有魄力的行动,更显得他清清白白。他在史洛安问题上也是有来龙去脉的:他可能就是跟随格林肖一起到比乃第旅馆去的那个